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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我很喜歡魔這個字、這個身分、這份心情
規則向來對我好像沒什麼太大的拘束力

極端是天生的,無法改變的。
所以有時我激進,有時更消極。
激進是為了讓自己不要倒下,消極是為了倒下後好好休息等待下次爬起來。

就像對你,也是一樣。
 
 
轉貼自網路文章
我不知道男生是怎麼樣,但是每個女生心裡都有個大魔王。

大魔王是電玩裡面最後一關最利害的角色。怎麼打都打不死。即使有時候找了另外一個人一起,也只能面面相覷。大魔王永遠都等在那裡,笑你們白費力氣。

大魔王是女生最愛的那個男人。

妳們在一起的時間不一定最久,可是他走在妳身旁的時候,妳以為全世界的光都打在自己身上。他不一定認識妳所有的朋友,但是他三言兩語就說出妳太好強,為什麼總是要假裝。

一個人可以給妳多大的快樂,就有本事給妳多大的痛苦。妳們熱鬧了一陣子,宣告放棄,沒有人可以永遠活在激烈裡。

只是,他的東西搬走了,還住在妳心裡的最後一個房間。妳把他的名字從電話簿刪除了,在捷運站聽到和他一樣的手機鈴聲,妳會抬起頭來張望。妳不知道他在哪個城市生活,但是每次旅行的時候,妳最想為他寫一張明信片。

妳慢慢等,遇到一個新的人。

妳試著和另外一個人交往,讓對方來接妳下班,週末的時候不再關在房間寫日記。妳開始舉止合宜,不再失眠早起。妳為自己感到驕傲,終於成為過去最想成為的那個人。理性而自持。

一直到大魔王打了一通電話給妳,或者一個MSN訊息,又或僅僅是一則簡訊。

悶熱的下午,妳全身發抖拿不住手機。妳平常口才流利,對他辭不達意。妳推了男人的約會,站在路邊打電話給朋友。大魔王不需要名字,妳只要開口說:「他」,所有人都知道妳指的是誰。妳的眼睛有水氣。

妳才知道,大魔王的份量。他是走了,但是妳帶著他一直走。就像妳的指甲和頭髮一樣,跟著妳一起生長。妳在活兩個人的份,所以無法和另外一個人在一起。三個人,是無法在一起的。

只是,有的時候我會想,我們能遇到大魔王,其實很幸運。因為終究是,我們知道自己愛的能耐,以及能量。原來可以什麼都不要,原來可以把愛一個人當作成就一 樣。妳忘記不了大魔王,就不用試著忘記。把對他的情感當成身上的胎記。那就是妳。是因為這個人,讓我們如此特別,如此認識自己。






最後,算是看完這篇網路文章後的心得
我很希望我的遊戲,是以魔王為主角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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